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依法惩治“老赖”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6-10-14 08:54:20 打印 字号: | |
  今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的一个劣迹斑斑的普通企业主,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这个企业主章主恩不仅被冠以“头号老赖”的称号,更是引爆了江西官场的“大地震”,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败坏了社会风气,可谓罪大恶极,因而于理于法章“老赖”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通过依法惩治“老赖”也彰显了司法公信力,充分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人民法院报5月3日第三版)

  据说,早在2014年江西省文明办联合省高院、省人保厅等五家单位发布的第一期“诚信红黑榜”,章“老赖”就以“涉案54件、执行法院13家、未履行标的额7530万元” 名列“黑榜”榜首成为当时的“社会毒瘤”。更为嚣张的是,他长期霸占百货公司资产,致使其无法继续经营,由此引发1600多名职工10年来不断上访,其中四五十个人两次冲进市人大会场,先后到省委省政府等机关上访20多次。章“老赖”还不断导演自杀等闹剧施压法院,其赖债不还、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债权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罪行更是罄竹难书,甚至有的人被他搞得倾家荡产。

  我们看到,2014年6月章“老赖”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2015年8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8月4日取保候审后仅12天,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直至2015年9月章主恩被依法逮捕。这么多年来,章“老赖”犯罪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打击的根源在于其身后的官场“保护伞”。当这些保护伞被逐一“拆除”打掉后,其“老赖”本性和涉黑罪行完全曝露在阳光下的时候,法律自然就成为保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惩治“老赖”的有力武器。

  诚然,通过把“老赖”列入诚信黑名单,采取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让他们为失信付出代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仔细分析,现在社会上“老赖”不只是像章主恩这样的普通企业主,还有一些在社会上有头有脸、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他们表面风光无限的背后同样掩藏的是“欠账不还”的丑恶嘴脸和不可告人的涉黑问题。这些人之所以敢于耍赖,敢于和法院、法律较劲,究其原因还是其背后有官场“保护伞”的庇护。因而及时破除“老赖”的保护伞,必须建立更加有效的社会诚信惩戒等制度,让“老赖”无处躲藏,并且成为常态化。

  面对现实生活中愈演愈烈的“老赖”现象,面对一审判决,“头号老赖”竟然提出上诉,但是遗憾的是,章“老赖”违法犯罪的事实铁证如山,如此顽抗抵赖到底完全是徒劳的,只有低头认罪、痛改前非是上策。毕竟法律的“利剑”已经磨亮,章“老赖”之流的日子注定会越来越难。我们期望,依法加大对章“老赖”之类社会毒瘤的惩治力度,让“老赖”们寸步难行。唯有如此,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祥和、安宁、有序,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文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