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为桃源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3名),主要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自愿从事法律工作,热爱法律事业。
3.男性3名,身高165cm以上;女性3名, 身高155cm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常住户口在桃源县,或户口虽未在桃源县,但实际在桃源县居住一年以上的。
5.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计算机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2日。
2.报名地址 :
桃源县人民法院政工室(办公楼508室)
联系人:陈湘兰 13974269558 6684647;
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桃源县漳江镇莲花湖社区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杨曦 13762676669 6677318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下列材料现场报名。
(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4、报名者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计分
1.基本技能测试(50分)。由组考部门对考生的电脑速录等综合技能进行测试。
2.面试(5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重点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七、管理及待遇
1.根据测试及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桃源县人民法院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2.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165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每年年底经考核合格的,发给适当的绩效奖金。
3.用人单位不提供食宿保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桃源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桃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4日
注:因网络原因,请直接联系上述公告中的陈湘兰或杨曦下载《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