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为帮助当事人疫情后顺利复工,通过法官与当地基层组织积极协调,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两日便履行判决,获当事人点赞。
小孙和小李是一对结婚不到1年的新婚夫妻,婚前因缺乏了解,导致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又因为种种原因感情进一步恶化,疫情爆发期间分居生活。近日女方小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该案经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女方小李退还男方小孙彩礼款15000元、退还金银首饰与男方个人物品。随着疫情逐渐好转,企业面临复工复产,判决也临近生效,小孙想在外出复工前得到执行,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想法。法官考虑到若小孙申请执行,不仅要在判决指定的自动履行期后申请,而且执行的程序与期限稍长,于是法官便主动与小李沟通协调,让其自动履行。
由于女方小李已外出务工,且双方家庭积怨已久,协调过程并不轻松。承办法官与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积极联系,多方进行协调,最终小李父亲在村干部的陪同下主动将执行款、物送至法院,在法官清点、见证下交付小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