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两名申请人将一面“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交到了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谢新国手中,感谢他尽心尽责为其将一起长达七年的案件执行到位。
2013年,一场交通事故使王某的老公不幸当场死亡,后经法院判决,肖某、张某、周某连带赔偿王某等人19万余元。因肖某、张某、周某未在指定期间内支付该笔赔偿金,王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桃源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张某却意外死亡,同时得到一笔死亡赔偿金。考虑到案件情况特殊,谢法官邀请乡镇负责人一起给张某的妻子康某做工作:“同样因意外失去了自己的爱人,你们彼此应该最能体会对方的感受,我希望你们能够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执行法官将法理、情理细细剖析,一方面讲到申请执行人王某这些年一人带着小孩,抚养老人的不易,同时也讲到康某痛失老公今后生活同样艰难,希望双方各退一步,让往事得到圆满解决。
在执行法官与乡镇人员的调解下,康某主动提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表明自己将会尽力赔偿,也希望王某可以体谅自己能力有限,稍微降低标准,王某随即表示同意。
最终,二人达成和解协议,康某将自己名下存款十万元给付王某,王某也自愿放弃对张某连带责任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