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智勇担任审判长,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鲁斌支持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审理前,合议庭仔细查阅全部案件卷宗,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制定详实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把控庭审节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充分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桃源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当庭宣判,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桃源法检“两长”一线办案、同庭履职已是常态,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法院院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让审判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努力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桃源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带头作用,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提高审判质效。